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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定

发表时间:?2015-11-06 10:50:47???? 点击次数:?

 

第一条  为保障教务网络管理系统(以下简称系统)的安全运行,保障教学管理网络服务的正常开展,规范用户的网络行为,根据有关法律法规,结合实际,制订本规定。

第二条  凡使用系统的管理人员、教师、教辅人员、学生(以下简称用户)均需遵守本办法。

第三条  系统软硬件设备、技术文档、数据等资源仅供教学管理或辅助教学管理之用,不作其它用途。

第四条  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由教务处负责进行,系统中各子系统的使用由教务处及相关部门负责业务指导。

第五条  用户注册由系统自动进行,学生用户的管理与学籍管理统一,只有在校生才能成为系统用户,对已毕业学生系统取消用户资格。

第六条  本系统实行实名制分角色登录,登录信息由系统记录。教务处有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用户采取限制登录、屏蔽某些使用功能直至取消登录资格的权力。

第七条  用户的用户名及密码由用户持有人负责,不得转告他人,因用户密码引起的网络事件由用户持有人承担责任。

第八条  在系统中进行的教学活动,必须由本人登录进行操作,不得由他人代替进行,尤其是要求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完成的教学活动,由学生代替进行者,一经查实,除删除产生的数据、跟踪用户操作、核实相关数据外,将根据情况予以屏蔽用户登录,以教学事故论处。

第九条  系统的论坛为教师和学生交流、咨询、回复教学管理方面的问题而设,用户在论坛上的言论须遵守国家网络法规,不得宣扬、传播、链接有损国家尊严、破坏社会稳定、危害社会秩序的言论和不健康内容、不健康网页。

第十条  用户在网络上要维护网络安全,遵守网络秩序,注意网络道德,不制作、传播计算机病毒,不进行危害网络安全的操作。

第十一条  系统管理人员有权力、义务定期对论坛的内容进行管理,对违反管理办法的用户要进行警告,并视其情节给予口头警告、禁止登录、报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等处理。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及时清理。

第十二条  系统的论坛是巩固学生专业思想、把握学生思想动态、倾听学生意见呼声的网络平台,教学管理人员有义务在论坛上对学生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,对学生进行专业思想教育和学习辅导。

第十三条  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各种资源的监控和管理、用户权限的分配、数据备份、系统客户端的安装与首次登录等工作。系统客户端的其它问题由使用者负责,网络连通问题由信息服务中心负责。

第十四条  系统管理员定期组织二级学院(部)教学秘书进行技术培训,教学秘书定期组织教师、学生进行技术培训。